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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读者不先生的长评

第169章 读者不先生的长评 (第1/2页)

作者\/楼主:
  
  我看到你提到以我的名义转贴的克劳塞维茨(我们习惯叫他“老克”)的《天下长安》。我看到森林鹿(明璧)MM对你提她的作出了回应,那我也出来回应一下吧。
  
  我有从头至尾把你的(包括上一个贴子里的)都看了一遍。我是个喜欢文学批评的人,而且有自己一套评价体系。根据这些过往的阅读关于李世民的的经验,我觉得你的,文笔虽然并不华丽炫目,但平实之中有很强的表现力,能予我以阅读时产生电影感的感觉。你的想象力也很不错,尤其这是我的弱项,所以觉得特别佩服。人物则各具特色,形象鲜明,而且基本上做到了你自己所说的、不贬低任何一个人物的要求。情节丰满,节奏也比较紧凑。结构方面因为整部还远没到结束的时候,还不能盖棺定论。就是主题方面似乎是比较弱的,看到目前为止我没觉得你预设了什么深刻的主旨是想表达的。
  
  再说说这作者提到的、说是与这风格类似的三部。
  
  明璧MM的《秋风下长安》,我没有正式地写过对它的评论,但私下里有跟老克谈过。这算是明璧MM早期的作品吧(好像她之前还有写过同人类的作品,但我没有看过),所以论技巧其实是不如她后期写的另外一些也是以李世民为主角的作品。这最大的问题在情节与结构两方面。情节方面,我在其它论坛看过别人对这的评论(评论者叫“山猫”),虽然语气很刻薄,估计明璧MM看了会很生气,不知道她能不能平心静气地去考虑对方提出的意见,但我个人认为是说中要害的。那就是情节太平淡,或者改用文学批评方面的术语来说,就是情节缺乏张力。这贴子里有很多朋友用“狗血”来批评这,我猜想或许是明璧MM就是一个非常戒备自己会写出狗血之作的作者,于是不知不觉之间走到另一个极端,就是把情节写得过于清淡。这的作者声称要力戒狗血,这是对的。但我个人会比较喜欢用“煽情”这个词,而不是“狗血”。主要是因为后者带有明显的贬义,而前者虽然其实也带有点贬义,但应该比“狗血”好得多。
  
  文学艺术的第一等要务,就是传情达意,作者把自己的感情,通过文字的描写、情节的安排、人物的塑造,传达给读者,引起共鸣,这是最基本的事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哪种文学艺术作品(不仅仅是),是不需要“煽情”的。只是,过火了,作者自己很感动,读者却无动于衷,那我们会说这是失败的煽情,大概这里的朋友会说这是狗血。像琼瑶的很多,很多台湾剧、韩剧,都有这种过犹不及的毛病。但如果过于克制,感情甚至都传达不出去,这就连基本要务都没有做到,更谈不上失败不失败了。
  
  对于通俗性的历史来说,以富有传奇色彩、引人入胜的情节来传达作者对于人物的崇敬、对于那个历史年代的热血情怀,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过于拘谨于史实,往往难免就失却了作者在传情达意方面的一大利器——情节。
  
  过犹不及固然不善,矫枉过正亦非善策。写跟做人做事是一样的道理,中庸之道才是最好。
  
  另外,在结构方面,我有跟老克谈过《秋风下长安》的问题,就是让主角李世民跑来跑去,穿针引线,串起一大堆历史人物所做的历史事件,反而使他这个主角缺乏血肉感,而主要是起到“线索”这个功能性作用。老克跟我说过,这是因为明璧MM舍不得不写那些她心爱的人与事,于是不由自主的都全写下来了。但李世民又是主角,于是只好让他跑来跑去的把这些内容都串起来。所以这就是一个取舍的问题。如果像老克那样习惯于写群戏,而不是以李世民为单一主角,可以这样写,但李世民就不需要跑来跑去了。如果坚持要以李世民为单一主角,就得下得了狠心,削去与他无太大关系的人与事,集中精力来写他。这是结构对情节的决定性作用。
  
  再说到煽情或狗血。《秋风下长安》里也并非没有一些段落是让人生出这种感觉的。有朋友就跟我提过,这里写到李世民与长孙初次见面的段落,里面两人的家仆与丫环之间的看似搞笑的对话让她感到很恶心。(长孙无忌兄妹是“每次我家姑娘在外露面,总能遇上‘英俊矫健的世家子弟’拼命展现才智……”,李世民一行是“我家二郎外出时,倒是总能‘偶尔遇上’世间各种绝色美女,有的还带着标致侍儿,声称可以买一赠二……”。)还有读者指出:“上一句还是偏向文言,什么令郎、收房、清誉……下面忽然来了个括号:(两名大隋官员之间产生了理解与爱的火花……)真寒啊。”更有读者认为房玄龄与李世民见面那一段,写得像**。(我个人并不反感**,但在严肃得每章后都加注大量史料的历史中出现**倾向的文字,难免会让人有狗血之感吧。)
  
  不过,明璧MM还是个“有则改之”的好姑娘,上述这些偏向狗血、或有狗血之嫌的段落,似乎在修改稿中都删除了。我主要看的是初稿,修改稿我只略略瞄了一下,没有太仔细地去看,不好作评论。修改稿给我的感觉主要是情节与人物都有了大幅度的改变,如初稿把杨广写成坏人——当着李世民的面说他父亲配不起他母亲——,修改稿里却改成跟李世民颇有共鸣。连人物的性情设定都改得如此面目全非,如果不是还用上同一个名字,我真的会以为它们其实是两部了。这说明明璧MM对于一开始怎么写这,情节与人物如何配合,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一个“结构”方面的考虑。这也说明,每个作者都需要有一个进步的过程,以此观之,这的作者的起点算是相当高了,至少这里没有上述那种程度的狗血吧。还请各位朋友回想一下自己刚刚开始写时的状况,将心比心,对新人就多给点宽容吧。
  
  接下来说老克的《天下长安》。
  
  老克我是看他的《玄武门》而认识他的,我认为那部写得很好,虽然贞观年间的部分我强烈地主张应该删除,因为真的予我以狗尾续貂的感觉。至于《天下长安》,因为连刚开头的雁门部分都没写完,所以难以作什么评价。这的作者在后记中提到,这的雁门部分在一些情节上是受到《天下长安》的启发的,主要是指长孙跟在哥哥无忌身边,女扮男装来察看李世民。平心而论,最初看到老克这样写,我就觉得这个设定很不合理,如果当时我有经常看到“狗血”这个词的话,我会用这个词来形容这种设定的。不合理是因为我觉得女人怎么可能扮成男人还能不被发现?这个意见,我当时就已经跟老克说过了,他后来很快就让李世民发现长孙的改装,不知道是他本来就打算这样写,还是受了我这个意见的影响。这的作者却在一个后记里说,里让杨公主念《木兰辞》就是用来暗示读者,这种女扮男装不被发现是有可能的。对于这样的“支持性证据”,我倒是无话可说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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