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第1/2页)律师说根据嫌疑人的口供,现在检方指控傅强涉嫌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因为后果较为严重,又处于“严打”期间,在这种形势下,辩护难度相当大。
叶家人听了后感到事情不妙,这就像是医生对病人的家属说要有心理准备一样,知道这样的说辞意味着什么。叶家上下顿时笼罩在一片悲凉的情绪当中。
律师还说,根据刑事案件辩护惯例,要先确定辩护方案,一是无罪辩护,二是有罪辩护。见叶家人好像没听明白,律师就解释说无罪辩护就是全盘推翻检方指控的犯罪,不论是盗窃罪还是故意伤害罪都不予承认。有罪辩护就是承认指控的罪行,只是强调犯罪过程中对嫌疑人有利的情节,争取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律师停顿一下,接着说,通常而言,无罚辩护比有罚辩护难度要大得多,但如果能成功就可免除牢狱之灾。
律师刚说到这,傅母马上打断说那就做无罪辩护。律师看了看傅母又瞧了瞧叶有脉夫妇,见夫妇俩没表态又接着说,不管怎样,当事人和家属要形成共识,确定是作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
傅莲香问,那我弟弟的意思呢?律师说,之前我会见了傅强,调看了相关材料。我看了傅强的口供,他没认罪,检察院目前是根据其他案犯的口供来起诉傅强的。傅强有入狱的经历,这对他影响相当大,特别是出狱后的遭遇是他挥之不去的阴影,所以他不想再进监狱。看那意思,是铁了心要作无罪辩护。当然这最后是由法院来定罪量刑的,这一步才最关键。我看你们商量一下,尽快拿出个统一的意见。如果当事人的意见与你们家属的不一致,我们会是当事人的意见为准。
不管怎样,不能让强子再进监狱,再进去这辈子真的就完了。待律师离开后,傅母激动地说。说着说着就哭出声来,说傅家到底造了什么孽?难道是风水不好?要赶紧请个风水先生到村子后面山上的祖坟去看看,再请先生做个法事,说不定傅强就会没事了。
叶有脉不吱声,站起来径自走进卧室。傅莲香跟了进来,说你倒拿个主意啊。叶有脉说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凡事不可强求。俞静一听就不乐意,说毕竟不是你的亲弟,要是的话你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叶月脉恼了,说,那要我怎么说,说你弟弟什么问题都没有,路子榛躺在医院里跟你弟弟一点关系都没有。想得倒美,无罪?我要是路子榛,我……我……叶有脉咬着牙关压抑着胸腔的怒火才使自己没有爆发。夫妇俩的讨论也宣告中断。
第二天,傅母果真回家去请风水先生了。傅莲香知道丈夫不喜欢她母亲,她也想图个清静,就没拦着。叶有脉对此自然嗤之以鼻。
也不知叶家为此吵过多少次,辩护方案最终还是确定为无罪辩护。傅母说把祖坟前面的一棵白杨树砍掉了,坟头上不会再有这白杨树的阴影了,强子都是被这个阴影压着才出事,要是早砍掉强子以前的事也不会犯了。说完了,傅母是又庆幸又遗憾地唠叨个没完。
律师又与傅家母女商量了多次,叶有脉不想介入,每次都推托了,也不问商量结果如何。
这晚,傅莲香犹豫了许久,然后郑重其事地坐在他对面。看妻子的架势,他感到事情有了某种变化。
傅莲香说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叶有脉听了胸口不由地怦怦直响。妻子从来没有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从认识妻子的那天起就没有过。妻子的语气很温柔很平和,也很谨慎,那是一种小心翼翼的谨慎。叶有脉的心跳加速并不是激动,而是紧张,其中还带着一丝莫名的恐惧。因为叶有脉还听出来了,妻子平和的语气中还透着一股坚定的味道,这哪是商量啊,这是她已做了某种决定,现在把这个决定通知他,要他执行了。
什么事?叶有脉问。
傅莲香回头看了看门口,走过去把门关上,然后紧靠着丈夫坐下,压着嗓子低声地说着什么……
傅莲香还没说完,叶有脉腾地一下站起来,脸胀得黑红,说,不行,绝对不行。你这是陷害,陷害,你懂吗!我叶有脉做不出来。傅莲香也站起身来,说我和律师商量过了,他说这是让傅强脱罪的唯一办法。我也知道这很下作,但凡能有其他的办法我也不会出这个主意。你也知道我娘就我和弟弟两个人,强子是娘的命根子。强子小时候不听话,爹当年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弟弟,临死时拉着娘的手说一定要照顾好强子,也是这个原因,娘有什么好吃好穿的都先尽着弟弟。小时候家里穷,没有新衣裳穿,我和娘的衣裳都是缝缝补补都了几年,弟弟却没穿过缝补的。我参加工作后,娘所有的心思都在弟弟身上。就上次强子坐牢,娘死的心都有了。如果这次强子再折进去,真不知道娘会怎么样。傅莲香说着就呜呜地哭了。
那也不行,你这么做让路家兄弟怎么看我?我叶有脉是粗人一个,没读过几年书,但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是大字不识几个,但有一个字我永远都知道怎么写,那就是“人”字!叶有脉怒瞪双眼,压着嗓子低吼着。
傅莲香见丈夫没答应,带着哭腔断续说,我知道是不对,我也是考虑了很久,犹豫再三才提出来。我不是为我自己,我嫁给你就是叶家的人了,我是为了我娘!我娘经不起这么折腾啊!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如果可以,我们可以给他们钱作为补偿,你说多少钱都可以,我都答应。还不行吗?
叶有脉愣住了,他像不认识妻子似的将妻子打量一番,不解地问道,这也是可以用钱交换的?嗯?又摇了摇头说,傅莲香啊傅莲香,傅家出了个傅强我不奇怪,奇怪的是怎么会出你这么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是我老婆。如果我是路子榛,我现在就像他那样躺在医院里怎么叫也叫不醒,你是否还会这么想?啊?叶有脉满腔怒火地喊起来。
傅莲香没吱声了,房间内一下安静下来,除了两个人粗重的呼吸。许久,傅莲香面如死灰,似憋着最后一口气说,你要答应,从此以后我给你当牛做马,这辈子当不够下辈子再给你当,只要你答应。你说什么就什么,你要我做什么就什么,我心甘情愿。我求你了!你就当救救我娘,我娘苦了一辈子,就这一点要求,求你了!
叶有脉呆呆着看着妻子,只说了一句:我谁也不救,我只救我的良心。说完,疲惫地拖着双腿,转身离去。
站住,傅莲香凄厉地叫了一声。路子榛回过头来,见傅莲香站起来,手里不知何时已握着一把尖刀。她把尖刀缓缓地架在脖颈上,将尖口对着喉咙,说,如果强子坐牢,我娘肯定不活了,我娘不活了我也活不下去了。我现在不求你什么了,只想让你好好照顾叶子,我这点要求你能做到吗?
傅莲香面无表情,头发蓬松,脸上还留下几道泪痕,但目光决绝,语气平缓而冷静,全无刚才的歇斯底里。叶有脉全身一颤,一股冷气自脚底升起传遍全身,他不由得打个冷战。叶有脉正要上前阻止,却听傅莲香厉声道,别过来。接着她把刀尖往前一送,一丝血红立时从尖口处漫出来,顺着脖子向下流淌,似几条红蚯蚓在挣扎扭动,狰狞而恐怖。
突然一声尖叫打破了对峙。
门不知何时开着,门口站着知秋……
开庭那天,傅母和傅莲香都去旁听,却不见叶有脉。俞静也去了,傅莲香朝她慰问似的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法庭传唤案犯到庭,傅强一行人被法警押了进来。几个月不见,傅强更见消瘦,还过精神还好。他朝旁听席上望了望,见到傅母几个人,下意识地想举手示意一下,被法警制止了。看见俞静时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
庭审按部就班进行着,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法庭内异常安静,几个被告人面无表情地听着,他们的律师在不停地做着记录。
轮到傅强的辩护律师发言,律师清了清嗓子,停顿了一会儿,平缓地说,我受被告人傅强的委托,担任傅强的辩护人。根据本案的具体案情和被告人的意愿,我们为傅强作无罪辩护。话音未落,法庭一阵骚动,公诉人席位上的几人也在交头接耳,坐在旁听席上的俞静也是眉头一皱。审判长举起法槌敲了几下,喊道,肃静肃静。
待法庭安静下来,律师接着说,公诉人指控我的委托人犯有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我们不能认可,以下我们就这两个罪名一一提出辩护意见。众所周知,所谓盗窃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我想提醒法庭注意,我的委托人对兰花的处置是属于合法占有而非非法占有。为了证明我的意见是正确的,我申请法庭传唤两名证人出庭。
两名证人是长青园的员工。律师问证人,长青园是属于谁的?证人说是叶有脉和路子榛合办的,这谁都知道。问平时是谁在负责管理长青园的?证人说以前是路子榛负责管理,傅强来后不久,就由傅强管理。问长青园交于傅强管理是谁决定的?答是路子榛说的,那天他召集我们员工开会,说傅强跟了他一段时间,上手很快,他还要忙着上班,没有精力去管长青园了,叫我们以后有什么事就去找傅强。问那花卉的出园销售是由谁决定的?答是由路子榛签字确认的,如果有傅强签字也可以。问经傅强签字销售的花卉路子榛知道吗?答知道。
律师对法庭说,经过对证人的询问,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傅强对长青园享有管理权,这管理权是由长青园的开办者之一路子榛授于的。尽管路子榛只是口头授于,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前有口头声明,后有行为确认,所以我们认为傅强享有长青园的管理权是毫无疑义,是合法的。
律师说,作为长青园的管理者自然有权处理园内花卉,包括出售,并且出售行为无需征得路子榛的同意。我们认为,傅强将兰花带出长青园销售是其行使管理权的行为,他有权决定兰花的销售地点和销售价格,他可以决定无需经过花店而以流动摊贩的形式出售,也可以决定按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这是一种开辟销售新渠道的促销行为。
公诉人反驳,如果被告人是在行使管理权,那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要躲着路子榛?律师说,傅强不是在躲路子榛,他只是不愿意让他知道。他觉得在省城以分店模式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成本过高,他想以另一种低成本的方式尝试一下。傅强知道这种方式不会被路子榛所接受,路子榛若知道后必会阻止,他想等运作成功后再告诉路子榛,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意想不到的后果。对此我的委托人也很难过,但这不能成为公诉人质疑我当事人管理权的理由。
公诉人说,就算傅强享有管理权,他经营管理行为不需要征得路子榛的同意,但他出售兰花后并没有将销售所得交与会计入账,而是几个人私分,据为己有,这是一起典型的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傅强长青园管理人员的身份并不能推翻其窃取兰花的行为,这在以往的案例中并不少见。许多盗窃犯的身份本身就是企业的管理人员。
律师说,我同意公诉人的观点,如果仅证明傅强具有管理权当然不能排除其盗窃的可能。我刚才说了那么多只是说明傅强具有管理权,且管理权来源合法。刚才公诉人指控傅强私分销售收入,没有交给会计入账。没交给会计入账这一点我们承认,但说私分收益占为己有,却是无中生有。现在我请求法庭传我的第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傅强并没有私分销售收入,请法庭传唤证人叶有脉。
叶有脉从法庭的一个边门走进来。俞静看着他觉得有点陌生,她没想到就这几天叶有脉的变化会这样大。他躬着身躯,步态龙钟,头发白了一大片,原来魁梧的身体似乎矮了一截。俞静简直有点认不出他了。叶有脉站在证人席上,有点颤抖,他只得用双手紧紧地抓着前面的扶拦,似乎不这样就无法支撑那沉重的身躯。他转过头来,在旁听席上努力地搜寻着。傅母与傅莲香略微举了举手,叶有脉似乎并没有在意她们,目光还在游移,显得茫然无措。直到法庭提醒他才回过神来。
律师说请向法庭说明你的职业和身份。叶有脉说我没有固定职业,只是做小本生意,后来和路家兄弟合办了一个种植园做些花卉生意,也是小本经营。律师问傅强管理长青园件事你知道吗?叶有脉说最初长青园是由路子榛管理,傅强协助,后来子榛说可以放手让傅强试试,问我的意见,我也同意了。问那傅强在经营管理中出售兰花你是否知情?叶有脉下意识地往旁听席看了看,沉默了一会儿。律师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叶有脉才说,我知道,傅强跟我说起过。律师又问那傅强没把销售收入入账,你也知道吗?叶有脉身子晃了晃,他抬起手擦了擦额上渗出的细汗,吃力地说道,是……是的,我清楚,他说家里翻修房子需要一笔钱,这些钱先别入账,他想借用,我就同意了。问那路子榛知道这件事吗?叶有脉说路子榛还不知道,我想跟他说来着,没想到出了这些事。我真……后悔,要早说就不会……不会发生这种事了。叶有脉又擦了擦汗,手捂着胸口,他将整个身体靠在护栏上,脸上轻微地抽搐着。
公诉人立时反驳道,我们提醒法庭注意叶有脉的身份,叶有脉不仅是长青园的创办人,同时也是被告人傅强的姐夫,其完全有可能为小舅子脱罪而故意作伪证。况且这个证言对傅强的定罪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仅凭叶有脉的一面之词根本不能推翻傅强窃取长青园财产的推定。鉴于叶有脉身份敏感,且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请法庭不要采纳叶有脉的证词。
律师说,当然,仅凭叶有脉的几句话并不能完全排除傅强盗窃行为。我们也明白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我们现在向法庭提交一份新的证据。律师从文件夹内拿出一张纸,举在手里扬了扬,说,这是一份借据,是傅强借用这笔钱时给叶有脉写的一份借据,上面有傅强的签名。我们提醒法庭和公诉人注意,这份借据的日期是在傅强被捕之前,确切地说是在傅强出售兰花获得收益之时。在傅强被捕之后他根本就没有机会与别人接触,我们律师会见时看守所也有专人在旁监督。可以证明,这份借据并不是事后伪造的,因此可以确定其真实性。律师又拿出两份文件说,这是平江市长青花卉园的营业执照,上面明确记载长青园的负责人为叶有脉,还有一份平江市工商局出具的一份文件,证明这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属实。我想说明的是,既然叶有脉才是长青园的负责人,那他完全有权力将长青园的钱借给傅强,不必征得路子榛的同意。就算路子榛不同意将款项借给傅强,那也只能是长青园内部的民事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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